[媒体访问] 富人宜设财管信托 解决「有钱烦恼」
富人宜设财管信托 解决「有钱烦恼」
「冇钱有烦恼,但有钱亦有烦恼。」对于高资产的人士,亦会面对不少财富管理风险。过去多为高资产提供专业财富管理服务的Lioner合伙人陈家俊表示,公司综合了保险、信托,以及家族办公室业务,就不同的客户提供个人化的财富管理策略,而非针对资产增值服务,是与一般家族办公室的最大不同。
企业上市前应完成信托持有
为什么有钱人都需要理财?陈家俊解释,作为一个有钱人,如果太多资金在自己名下,是会有不少风险,例如离婚后的资产分配、个人生意的影响、各地的遗产税等。因此,不少高资产人士都会成立一个信托,以持有名下主要的资产,并成为信托公司的委托人,而托管人则要按委托人的意愿行事,而不能自行动用有关资产。这做法的好处是可以避免离婚后,名下并没有太多资产需要被分配,同时个人生意财务或债务情况,亦不会影响受托管的资产。
陈家俊指出,大多数的上市公司,都是由创办人以信托公司所持有。他指出,一般投资银行都会在客户将公司上市前,建议以信托公司持有股份。若日后上市后,公司估值持续上升,亦会引来上述过高资产的问题,若上市才做信托持有,涉及股份转让,引来外界关注,并且影响到股价,因此上市前完成信托持有是一个较佳方法。
至于公司的保险业务又如何帮助财富管理?陈家俊表示,公司是作为保险经纪(broker),为高资产客户寻找大额的人寿保险。他指出,人寿保险的赔偿最大的作用是提供现金流,去应对有钱人于离世后,其亲人的生活开支。由于遗产接管需时,留下的公司或需要有现金周转,有关赔偿则可起到作用,因为相关赔款只需要2至3个星期便可批核。他以当年金至尊为例子,当时主席林世荣突然离世,在不明朗因素下,银行及其他借贷人认为有机会构成违约,而提前要求还款引致公司清盘。若当时金至尊创办人有买入大额的人寿保险,有现金的过渡下,或可避免清盘。
就着不同的个案,陈家俊都会分析客户所面对风险,特别会提醒一些可能被忽略的情况,例如子女刚出世,频繁出行,或是流动性资产太少等,再提供一些买入保险或成立信托的建议。例如上市公司的创办人即使以信托持有公司,但万一离世后,信托持有股份直接过给配偶或子女,但他们缺乏管理的能力,亦较难套现股票资产。他会建议客人利用信托买入一份保险,当客人离世后,信托公司可以直接将人寿保险交给其另一半或子女,而不用出售股票资产。
疫后世事无常 需求更炽
陈家俊表示,高资产值的客人在某个领域都有很高的能力,而且亦十分关注资产的增值,但是公司是希望帮助他们作风险管理资产,尤其不少客人会忽略自己离世后的财务分配。自疫情爆发后,令到高资产值客人明白到世事无常,以往想去哪里出行,只要有钱就能解决,但现在却不是钱能解决,亦令到他们更留意自身的财富管理。
延续财富/遗产争议 凸显信托重要性
谈到有何特别技巧帮助高资产人士,处理其财富问题。Lioner合伙人陈家俊举出3个利用人寿保险的技巧。第一个是面对不同地区的遗产税,在英国、美国等地,当子女要继承父母在当地的物业,需要支付遗产税,为应付有关款项,会建议买入一款与遗产税相等的保额;当投保人过身时,子女会获得赔偿,并用以支付遗产税。
善用寿险惠后人
第二个例子,则是有客户的父母害怕过身后,子女会乱用信托的遗产,于是乎定下了一个意愿,只有过身后一段长时间,待子女长大后才会发放资产。但若果当他们过身时,其子女已有一定年纪(如达50多岁),要再等一段长时间,恐怕是不合适。因此,他会提议客户买一份人寿保险,而将来的受益人为信托,则可以提早于信托取得保额相应的金钱。
至于第三个例子,则是来自一个中国台湾的客户,他将遗产交由信托公司打理,并负责后人的生活费。不过,考虑到日后后人的子女数目不断增加,最终导致信托资产用尽,所以陈家俊建议,客户可考虑在后人年满21岁时买一份人寿保险,而受益人为信托公司,由于21岁时年纪轻,所需保额不算高,且可得到较高赔偿,这做法可有助信托持续营运下去。
对于坊间有时候,即使由信托管有资产,都有机会引发争产事件。陈家俊表示,信托其中一个宗旨是为受益人的利益行动,亦因此引起争议。例如,信托留意到受益人可能将资产用于吸毒,因而决定终止其生活费领取,直至获得治疗为止。受益人可能会不满有关决定,并强调委托人原先遗嘱是要求信托给予足够生活费,引发诉讼。陈家俊又称,不要因为见到争议而认为是信托的问题,恰恰相反,是由于有争议才凸显到信托的作用。